副標:小時候想擺攤賣炒麵;受傷後,看見傷友在工作,才想像自己也可以
清晨,聊到一則加拿大的新聞。一名男子找回遺失五十一年的錢包,是工人翻修老屋時,從地板底下發現的。裡面留著證件、一元紙鈔,還有一張一九七五年的《哈姆雷特》戲票。
他記得自己遺失錢包,卻已經想不起看過那齣戲。
我覺得這件事很有意思。東西還在,自己的記憶卻不一定還在。
最近整理以前的部落格、大學作業和心得筆記,也常讓我有這種感覺。打開一篇,心裡會冒出一句:「喔~原來我當時有寫這個啊!」有些印象模糊,有些已經忘記,有些一看到,當時的感覺還很清晰。
像是以前想過,滿十八歲要跟同學一樣,去拍一組藝術照。這個願望,我也是看到當年的作業,才重新想起來。
還好我有寫。
聊著聊著,我又想到一個一直記得、卻還沒有寫成365日誌的夢想。
國小的時候,有一次作文題目是〈我的夢想〉。當時,我寫的夢想是:「我要在郵局門口擺炒麵攤。」
那篇作文後來被老師貼到教室後面的布告欄。同樣被貼出來的,還有一位夢想當老師的同學。有人看了就笑我:「國芬,妳要擺地攤喔?」
可是我那時覺得,擺地攤有什麼不好?
那時聽到王永慶國小畢業,後來做生意成為首富的故事,我就想,做生意也可以很厲害啊,不一定要讀很多書、寫很多作業、還要考試。所以想,等我國小畢業,就要去擺地攤,還能吃旁邊好吃的東西。
不過,我不是為了想當首富,也不是為了賺大錢。
我是為了吃。
我連地點都想好了。那時,竹東市場的老郵局前有一攤我很愛吃的炒麵,就想也在旁邊賣炒麵。要賣東西,當然要賣自己喜歡吃的,這樣不就可以常常吃了嗎?
現在想起來覺得很呆。我沒想過會跟人家搶生意,也沒想過成本、賣不出去怎麼辦。老師問的是夢想做什麼工作,我就想自己喜歡什麼。而我當時真的覺得,那是世界上最好的工作。
這個夢想,還維持了兩三年。
同學覺得我怪,可是老師都把作文貼出來了,所以我沒錯吧。而且那時候我覺得,老師說的都是對的。
我其實很少有很具體的夢想。回頭想,第一個印象最深的,就是擺地攤。後來另一個很清楚的願望,是我想工作。
受傷以後,我原本不覺得自己還能工作。周圍的人會擔心,以後沒有媽媽、沒有家人照顧,我要怎麼辦。對當時的我來說,工作不是一個能放進未來的事。
直到去桃園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,看見跟我狀況差不多,甚至比我更重的傷友在工作,才知道,原來還有這種可能。
我先看見別人可以,才開始想像,原來自己也可以。
現在的我仍然需要旁人協助,沒辦法自己照顧自己,工作的收入也還不足以負擔自己的全部生活與照顧。但我有一份工作。這些事同時存在,不是等到完全自立,才承認自己已經在做的事。
從郵局前面的炒麵攤,到潛能中心裡工作的傷友,讓我覺得,這兩個願望有一個相像的地方。
先看見一個活法,才有方向走近它。
我曾經沒有把「可以工作」放進對自己的想像裡。
我們當然會從書、從故事,甚至從別人的話裡面,想像沒有親眼見過的生活。可是有時候,親眼看見處境跟自己相近的人真的在做,那個可能性,會變得很具體。
我不知道自己的能力能到哪裡。但現在回頭看,我以為的範圍,也曾經隨著看見的事情改變。
一張留下來的戲票,讓人發現自己忘記的往事。以前留下的文字,也讓我重新看見曾經很認真的願望。
小時候的我,想站在炒麵攤旁邊;後來的我,看著傷友工作,才開始想像另一種未來。
原來,那樣的生活裡,也可以有我。
新聞來源:加拿大星島日報,2026 年 9 月 30 日。閱讀遺失五十一年錢包的完整報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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