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篇 608 寫完後,我腦海裡還一直留著那幾萬個人在台灣東海岸萬人齊唱的畫面。
608 最後問:
如果以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歌,我們還會一起唱什麼?
然後我想到。
以前把我們叫到一起的,可能不只是一首歌。
還有一支麥克風。
最早的時候,麥克風其實離我們很遠
小時候聽廣播,我們只是聽的人。
錄音機放在旁邊。
排行榜快到了,就守著錄音鍵。
喜歡的歌一播,趕快按下去。
錄壞了、DJ 講話蓋進去了,只好再等下一次。
有了雙卡錄音機之後更厲害。
自己剪歌、重錄,把排行榜裡喜歡的歌重新排成自己的「冠軍專輯」。
點歌也不是現在手機按一下就好。
要寫信、打電話。
然後等。
等主持人真的在廣播裡唸出某個人的名字:
「這首歌,送給……」
那時候會覺得~~
哇。
有人被聽見了。
我在 309 寫過:排行榜、點歌單、深夜 DJ、雙卡錄音機,還有那個「願意等一整晚,只為一首歌」的年代。
現在回頭看才發現:
那個年代的麥克風,握在少數人手上。
我們坐在另一端,安靜地聽。
然後,我們開始看普通人拿起麥克風
小時候有一個節目叫《五燈獎》。
那時候沒有什麼「素人選秀」這個詞。
就是看一個原本不認識的人站在台上。
唱。
過關。
再唱。
燈一盞一盞亮起來。
1965 年開播的台視《五燈獎》,是台灣很早讓非職業表演者報名參加的歌唱才藝競賽,播了 33 年;張惠妹也曾參賽,後來重新挑戰並完成「五度五關」。
現在才覺得,那個節目吸引人的,也許不只是誰唱得好。
而是:
一個普通人,也可以拿著麥克風,站到大家面前。
燈光一亮,樂隊一下。
那幾分鐘,全台灣的周末夜裡都在聽。
這可能就是麥克風奇妙的地方。
它不只把聲音變大。
它讓一個人,成為我們當下共同聽見的人。
再後來,舞台進入了我們的生活
卡拉 OK 出現了。
以前要上電視、上舞台,才有人替你打燈。
後來,不用了。
投幣點一首歌,就可以唱。
我在 2025 年曾一口氣寫過五篇卡拉 OK。
高中時代,是有舞台、有燈球的卡拉 OK。
再後來進了錢櫃、好樂迪。
門一關,包廂裡人人都是歌手。
我第一次和高中同學去唱,有人挑戰李翊君,一開口直接破音。
沒有人嫌棄。
全場笑到不行,還掌聲如雷。
唱得好不好,沒有那麼重要。
重要的是:
輪到我了。
然後卡拉 OK 又走進家庭。
電視。
點唱機。
兩支麥克風。
窗戶關好。
客廳就是包廂。
我大哥麥克風高音一飆,喇叭快爆,最後媽媽直接把插頭拔掉。
這些現在想起來,不是什麼大事。
可是全家真的會因為那支麥克風,坐在同一個地方。
聽彼此亂唱。
笑彼此破音。
到了部落,麥克風又是另一回事
都市的 KTV 有包廂。
部落不用。
雜貨店、小吃店外面,一張桌子、一台舊電視、一支麥克風,就夠了。
吃麵。
等朋友。
喝小米酒。
或者只是剛好路過。
歌唱到副歌,不熟的人也一樣能接。
我以前寫過一句:
「麥克風傳遞的,是人情的溫度。」
有一次部落產銷班開完會,幾位老人家唱起泰雅古調。
沒有伴奏。
沒有音響。
大家反而安靜下來。
那時候會知道:
有些聲音不需要大舞台。
只要,有人願意聽。
在台灣,麥克風也不只拿來唱歌
我在 365 寫辦桌時提過:
「麥克風比佛跳牆還早登場。」
藍白塑膠布棚一搭。
紅桌巾鋪上。
除了新郎新娘、親友唱歌,還有人要上台致詞。
那支麥克風,有時候也是人情、關係與地方生活的一部分。
誰先。
誰後。
誰跟主家熟。
誰逐桌打招呼。
小時候沒有人教我「地方政治文化」這幾個字。
可是辦桌的檯面上,其實看得到很多事。
麥克風不只拿來唱歌。
它也在告訴大家:
現在輪到誰說話。
我也曾經拿著麥克風喊過人
272 那篇,我寫過一場自己都快忘了的事。
那時候我以身障協會代表的身分參加公開活動。
台下人很多。
遠遠看到「尖石鄉」、「五峰鄉」的牌子。
我拿起 Mic,用泰雅語喊:
「尖石鄉!你們在哪裡~~」
「五峰鄉!你們在哪裡~~」
底下的人真的回應了。
旗子揮起來。
聲音整片湧上來。
現在回頭看,那支麥克風做的事,已經不只是「讓誰講話比較大聲」。
而是當我們喊了一聲:
你們在哪裡?
就真的有人回答:
我們在這裡。
這可能就是麥克風更有意思的地方。
一個人發出聲音。
另一群人回應。
原本散開的人,忽然知道彼此都在。
然後,繞了一圈,再回到台東
這也是為什麼寫完 608,我又想到張惠妹。
張惠妹曾經是那個站在《五燈獎》舞台上,拿著麥克風,一關一關唱過去的人。
三十多年後,《東!帶我走》把台東海邊做成了一座巨大的戶外 KTV。
官方甚至直接說:
不是只來「聽演唱會」,而是要讓觀眾跟著全場一起大合唱,
「從觀眾變主角」。
活動由台東縣政府主辦;9 月場媒體報導則指出張惠妹擔任監製。
這個迴圈,讓人覺得很有意思。
曾經有一個來自台東、站在選秀節目裡等待別人評分的人。
三十幾年過去了。
很多年後,她站到舞台製作的另一邊,然後把麥克風,重新朝向台下。
不是只叫大家來看明星。
而是:
來台東唱。
608 寫的是歌,609 想寫的其實是「被聽見」
寫到這裡,我好像更知道,自己為什麼這麼喜歡那場演唱會了。
我們懷念的,也許一直都是一件很平常的事:
有人拿起麥克風。
有人願意聽。
唱到副歌,大家一起接。
有人喊:
「你們在哪裡?」
遠遠有人回答:
「我們在這裡。」
所以 608 問:
如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歌,我們還會一起唱什麼?
609 我想補上一句:
也許更重要的,不只是我們還有沒有同一首歌。
而是~
我們還願不願意,把麥克風交給彼此。
讓一個平常不被注意的人,也有幾分鐘站在聚光燈裡。
讓一個人的聲音,被其他人好好聽見。
然後,輪到下一個人。
麥克風不只把聲音變大。
它曾經把舞台搬進客廳、包廂、辦桌、部落雜貨店,
也把我們叫進同一個回聲裡。
也許我們真正懷念的,
不只是那一支麥克風。
而是當別人拿起它的時候,
我們願意先安靜下來聽;
等到熟悉的副歌,
再一起唱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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