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看護工聘僱問題-陳情會議〈2015/08/28 陳情會議&資料/全〉


楊玉欣委員 辦公室

楊玉欣委員很貼心的,安排李顧問與林律師在會議過程協助,並邀約相關部會人員與會,無時間限制的,花了將近三小時時間讓我們釐清問題。也讓我們上了寶貴、實用的一堂課。

會前、會中、會後所有與會的人,應該都充滿無能為力的無奈感吧。一個擺在眼前的問題,卻遭遇急遽逼近的窘迫現況,有限的人力、有限的財力,還有不斷直線上升的需求人口。

資源就這樣……所以問題才這樣……【結論其實就是如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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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         真正的問題:在於台灣其實沒有服務的人力、沒錢~~

2.          「長照」:已到「立法院」第一個優先法律。要看「立法院」有沒有排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『家事法』:已送行政院,因確有爭議。立院議題審查,結果為「另擇期繼續審議」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『家事法』:工時是目前最爭議的部份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 「勞團」:「勞團」施壓比身心障礙大。要有『被照顧團體』出來代表需求,將反對聲音提出比較好處理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 『就業安定費』:針對「中低、低收」,用「行政程序」「法規命令」減免;完全免除要「立院」修法完成。我們會先和議先修,因為不能減到「0」。

7.          本外勞搭配「試辦計畫」是放寬經營的範圍、地區。目前「研議」要不要開放讓非營利

8.          國家負責唯獨「外展」看護〈現在勞動部希望推外展的看護〉。自費

9.          聘僱申請:有「行政作業」時間、「評估」確認、道德風險。修法要再研議。修法到目前為止一年多。「完全取消」不可能。漸進式,下次可能就「人道考量」部份。

10.      體檢:「愛滋病防治條例」三讀通過,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規定,不能因為外勞懷孕解雇,解約需雇傭雙方自行協議。

11.      減稅:重度障礙者支付給外勞薪資,提案於所得稅法增「長照扣除額」列入扣稅資格?「財政部」意見是「長照服務法」未訂出,沒辦法去處理什麼叫「長照」。要漸進討論開放。有限度,不是所有「財政部」對減稅非常敏感,減稅缺額從哪補?中央總預算每年赤字。

12.      外勞跑掉:「就源管理」。越南現在規定,逃跑外傭回國要罰10到14萬、2-5年限制出境工作;台灣非法工作罰3萬,非法居留罰10,000。印尼、菲律賓,應要求跟進。

13.      合併:長照被鎖在有失能。身障同時被評估失能〈身障失能者大概55﹪〉。因長照服務法已過。所以兩年後「失能」就會與高齡失能合併整理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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